1、GDS是否要獨立設置?
答:GDS應獨立設置,且全系統*獨立。
2、GDS用什么系統實現?
答:a. 只做報警使用,可采用獨立的DCS、 PLC、傳統二次報警表等。 b. 承擔消防聯動功能的系統,須獲得CCCF認證。c. 參與工藝流程安全功能的可燃/有毒氣體檢測,檢測信號進SIS。
3、可燃/有毒氣體檢測信號都進工藝裝置的SIS是否可以? 這樣不是更可靠嗎?
答: GDS與SIS不是一個保護層, 因此不可以。 應獨立設置。同理,也不能都進裝置DCS,應獨立設置。
4、可燃/有毒氣體檢測信號都進工藝裝置的PLC、 DCS、 SIS的獨立I/O卡件是否算 做獨立?
答:不算。 PLC、DCS、SIS故障時,不能保證可燃/有毒氣體報警功能正常,而這時更需要該功能。
5、可燃/有毒氣體檢測信號都進工藝裝置的PLC、 DCS、 SIS的獨立控制器是否算 做獨立?
答:不算。PLC、DCS、SIS故障時,不能保證可燃/有毒氣體報警功能正常,而這時更需要該功能。